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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发布侵犯知识产权等7起典型案例

2018/6/6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574

新华网 15日从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震慑不法分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7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典型案例。


  黄从霖等十五人及被告单位深圳鼎圣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销售伪劣产品案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4月起,被告人黄从霖、丁乒先后在东莞市虎门镇等地租用仓库,先后雇用被告人罗响、车树贤、陈钟武、苏江龙、陈秉柱、陈章明、车号贤等人,为他人出口假烟提供仓储、中转、联系订舱及报关等服务,将假烟以船运方式运送至英国等国家和地区销售。假烟涉及BENSON&HEDGES等16种外国品牌及芙蓉王等国产品牌。2005年12月至2008年6月,黄从霖、丁乒参与中转假烟价值15361.8786万元;罗响、陈钟武、车树贤、苏江龙经手涉案价值14916.9286万元;陈秉柱、陈章明、车号贤经手涉案价值分别为11916.016万元、8780.866万元、769.716万元;鼎圣公司法定代表人彭红艳经手涉案价值1725.8万元;其他涉案人员经手涉案价值从几十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本案各被告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黄从霖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判处被告人丁乒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罚金70万元至2万元不等。黄从霖等九人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郑承来、崔成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7月,被告人郑承来(韩国籍)委托从事运输中介服务的被告人崔成权,将9万粒假冒美国辉瑞公司注册商标的药品“万艾可”、美国礼来公司注册商标的药品“希爱力”运到韩国销售。崔成权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帮助运输和通关。上述货物被青岛大港海关查扣。经鉴定,每粒“万艾可”、“希爱力”药片的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07元、123.75元。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郑承来、崔成权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其犯罪未遂且认罪态度较好,判处郑承来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五十万元,并驱逐出境;判处崔成权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杨昌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昌君于2007年5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秀水市场地下仓库内存放并销售假冒LOUIS VUITTON等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牟利。2009年8月9日,公安人员从仓库内查获假冒男女式包8425个,货值人民币766990元。


  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杨昌君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杨昌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假冒注册商标的包8425个。杨昌君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金伏宋假冒注册商标案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8月6日起,被告人金伏宋伙同林志祥(在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生产带有佳能、东芝等九种注册商标的碳粉并予以销售牟利,至2009年3月4日案发,已销售各类假冒碳粉金额183566元,尚有1771件假冒注册商标的碳粉未销售,其中1769件按照标价或已查侵权产品的实际售价共计112611元。


  晋安区人民法院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金伏宋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金伏宋提出上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堀茂侵犯商业秘密案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10月,日本三国株式会社与四川西光工业(集团)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中外合资企业成都三国公司,生产销售二次空气阀等产品。1999年5月21日起到2004年9月1日,被告人堀茂(日本籍)、周勇、刘发刚、沈倩在成都三国公司分别任总经理及技术部、生产部相关职务和翻译,可以接触到构成商业秘密的相关图纸。2004年9月,堀茂被调回日本前,与被告人雷剑平商谈设立江门科美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公司)。2004年9月至12月,沈倩、周勇、刘发刚先后从成都三国公司辞职,参与科美公司的筹备,并于科美公司成立后,在该公司任职。2005年5月,科美公司开始生产销售二次空气阀。其间,堀茂将在成都三国公司任职期间掌握的二次空气阀技术图纸复制给周勇,并通过沈倩要求刘发刚等人将偷拍的二次空气阀照片及相关零件邮寄到科美公司,科美公司据此制销售二次空气阀AV01型841084台。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堀茂、雷剑平、周勇、刘发刚、沈倩盗窃、披露、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成都三国公司造成2355035.2元的重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堀茂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雷剑平、周勇、刘发刚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处沈倩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堀茂等人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王佳豪侵犯著作权案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佳豪自2008年3月起,未经批准在网络上设立“去听去听”音乐网(http://www.7t7t.com),提供音乐试听。其中有包括国际唱片业协会会员环球唱片有限公司、华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等享有版权的677首歌曲,王佳豪均未经许可。2009年3月至6月,王佳豪在该网站植入广告,获取广告费用12837.05元。


  常熟市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王佳豪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上传网络,为互联网用户提供试听等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鉴于王佳豪有自首及悔罪表现,判处王佳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追缴犯罪所得。


  李兵侵犯著作权、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兵购买明知是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影视光碟销售牟利。2010年5月26日,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李兵预出售的光碟5419张,经鉴定均为未经许可非法复制发行的侵权制品。此后又在李兵住处查获光碟1589张,经鉴定1222张为侵权复制品,367张为淫秽物品。


  鼓楼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李兵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鉴于其犯罪未遂并有自首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李兵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2000元。李兵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