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中国慈溪轴承协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轴承制造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遵守宪法、法 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会员和企业、为行业、为政府提供双向服务,代表和维护全行业共同利益及会员的合 法权益;成为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与纽带,协助政府开展有关行业服务工作;团结全行业力量,推动轴承工业的振兴和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

第五条 本会的地址:中国慈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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